电子工程学院 | 资助政策宣讲
2024年9月23日,电子工程学院积极响应国家及学校的资助政策,成功举办了一场面向全体学生的资助政策宣讲会。此次会议旨在确保每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充分了解国家及学校的各项资助政策,顺利申请到相应的助学金,从而减轻家庭负担,安心完成学业。
01 资助标准
一等每生每年4000元 (只面向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为特困的学生);
二等每生每年3300元;
三等每生每年2600元。
全日制在校退役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300元。
02 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生活俭朴,通过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6.心怀感恩,积极参与公益劳动和志愿服务且表现优良;
7.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学生、低保户、低保边缘人口、特困供养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学生优先。
03 注意事项
1.电子工程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评定国家助学金,不得以任何方式拆分现有名额;
2.在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中,被认定为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一等、二等或三等国家助学金,被认定为一般困难的学生可申请二等或三等国家助学金;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300元;
3.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其他各项奖学金;
4.申请学生须如实上报材料,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学校将追回全部资助款;
5.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要刻苦学习,努力上进,全面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参加学校和院系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
6.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节约粮食。
7.本专科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对其发放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在校生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
04 未来期望
电子工程学院历来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始终坚持“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原则。此次资助政策班会的成功召开,不仅是对国家及学校资助政策的有力宣传和推广,更是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关爱和支持的具体体现。未来,电子工程学院将继续秉承教育公平理念,不断优化资助工作体系,为每一位学子的成长成才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