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前期,部分支部不重视党员档案整理工作,导致一些党员档案材料不齐、印章没及时加盖的情况。经研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至 2024年12月30日期间,请各党支部全面检查前期的党员档案情况,于截止日期前做好补办工作,特别是旧章补盖工作。逾期不办理的,责任将由所在党组织书记负责。同时12月30日后,支部旧章将全部销毁,不再启用。
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部 2024年10月15日